東安格利亞大學《學術申訴條例》旨在允許UEA學生就其學術成果或相關情況正式提出對教學或研究計劃的關切。該校正式申訴分為兩個階段,下面我們就針對其第一階段的條例進行解讀。如果有東安格利亞大學Marketing &Management專業(yè)的同學想提出掛科申訴,一定不要錯過接下來的內(nèi)容。
一、提交第一階段學術申訴
1、學生必須向Learning and Teaching Service或Postgraduate Research Service提交一份完整的Stage One Academic Appeal Form。
表格可以從LTS Students MyUEA網(wǎng)頁上獲取,或是從PGR MyUEA Appeals and Complaints網(wǎng)頁上獲取。學生應該在表格中提交所有相關證據(jù)。
2、Learning and Teaching Service或Postgraduate Research Service可酌情暫停第一階段的學術申訴,直到學生明確其已嘗試在正式階段開始之前非正式地解決所關注的問題。
3、FACP在考慮申訴之前,學生可以隨時決定撤回。
4、院長應被告知學術申訴的內(nèi)容,并可在其權限范圍內(nèi)選擇在FACP會議之前撤銷導致學術申訴的行動或決定,以審議該案件。如果發(fā)生這種情況,學生在確認其對學術申訴得到解決并感到滿意后,這應被視為學術申訴的非正式解決方案。
5、學術申訴在得到解決之前,學生應繼續(xù)遵守提交時針對其情況對其提出的要求。例如,對不及格分數(shù)提出申訴的學生應該繼續(xù)參與他們被要求承擔的任何重新評估機會。
二、考慮第一階段的學術申訴
1、符合考慮條件的第一階段學術申訴應由Faculty Appeals and Complaints Panel (FACP)考慮,該小組應定期召開會議,以確保任何受教學生案例從提交到委員會考慮的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通常需要每月召開會議)。PGR FACP會議根據(jù)需要安排,但應在提交第一階段學術申訴后的30個工作日內(nèi)召開。
2、每個學院都有兩個小組,一個負責UG和PGT的案例,另一個負責PGR的案例。每個小組應由一名在相關學院受過培訓的高級學術人員擔任主席。該小組應包括兩名來自相關院系的學術人員、一名來自另一院系小組的工作人員、一名主席和一名經(jīng)驗豐富的教學服務或研究生研究服務秘書/顧問。學術服務副主任(質(zhì)量)或研究生研究服務負責人將就與特別復雜的案件有關的程序問題提供建議。
3、Learning and Teaching Service或Postgraduate Research Service將向FACP提供學生在第一階段提交的文件、案例摘要以及提交材料是否滿足審議的必要條件之一的說明。
4、Learning and Teaching Service或Postgraduate Research Service將在收到學生的學術申訴后5個工作日內(nèi)寫信給學生,確認收到并通知學生FACP下一次會議的日期。這封信還將通知學生通常應該在什么時候被告知小組的決定。
以上就是對東安格利亞大學Marketing &Management掛科申訴第一階段條例的解讀。任何在申訴過程中遇到問題的同學都可以隨時和我們聯(lián)系,以獲得進一步的學術申訴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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